胡诚林委员
□特派北京记者 唐冰/文 杜静波/图
应急避难场所是现代化城市民众避灾的安全场所。2010年,西安市政府出台《西安市城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提出,要建设Ⅱ类应急避难场所68处,其中52处规划建在大专院校。3月6日,住陕全国政协委员胡诚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截至目前,西安大专院校应急避难场所仅建成11处。
按照《规划》要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行政府主导、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属地管理的原则。
2017年7月14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意见》,对各区县政府的职责任务、组织实施方法和完成期限进行明确,并从各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推进辖区大专院校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时,大部分区县相关部门困难较多,主要是一些大专院校隶属国家部委管辖,从下往上协调对接难度较大。”胡诚林说,尽管区县工作人员已经说明应急避难场所服务对象主要为本校师生,其建设实行政府业务部门指导、学校自行建设、建设成果报备的工作程序,但结果还是不理想。
针对这一尴尬现状,他建议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和提升应急避难场所,增加避难场所数量,为受灾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的安置服务,由相关部委牵头负责对各大专院校提出明确要求和统一实施规划,主动与辖区地方政府对接,按照相关标准,落实项目程序报批、建设审核、使用管理等,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编辑:李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