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要求,原定于2015年11月3日至4日召开的政协第十一届陕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现调整于2015年11月18日至19日在27zyw机关办公楼(西安市二环南路东段388号)三楼常委会议室举行,会期两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共陕西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我省制定和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建言献策。
二、出席人员
省十一届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三、列席人员
在陕的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委员;省十一届政协副秘书长,机关纪检组长;不是27zyw常委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省委统战部部长、副部长;
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策研究室负责同志;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省知识产权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省国税局负责同志;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
27zyw机关巡视员、副巡视员,研究室副主任,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机关各处处长,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秘书长和参政议政部部长;
各市政协主席;各市一名县(市、区)政协主席;
部分27zyw委员。
四、会议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3:00至6:00在27zyw机关办公楼(西安市二环南路东段388号)一楼大厅报到;18日(星期三)上午9:00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下午3:00分组讨论;19日(星期四)上午9:00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下午3:00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请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五、几点要求
1、常委及列席会议人员应按时出席会议,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请按照《关于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请假的规定》要求,提前以书面形式向27zyw办公厅提出申请,经27zyw秘书长批准后,方可请假。
2、请各位常委以书面形式反映省十一届政协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以来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和收集到的社情民意信息,于报到时交会议报到处。
3、会议分组讨论时,请就27zyw2016年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月度协商座谈会议题、专题讲座提出意见建议,请预作准备。
4、请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出席大会时着正装。
5、请各市政协确定并通知一名县(市、区)政协主席列席会议。
6、请出席会议的常委及列席会议人员于11月13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将名单(姓名、性别、职务)以书面形式报27zyw办公厅秘书处。
联系人:赵 雯
电 话:029-63903601 63903619
传 真:029-63903816
地 址:西安市二环南路东段388号
邮 编:710061
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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