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协常委朱三计反映,2016年1月12日,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开始报名,但专升本在读的考生被告知不能报名,理由是按照有关规定只接受三种方式的报名,即①学校为在校应届毕业生报名;②单位为在职人员报名;③人才中心为档案托管人员报名。专升本在读的考生均被排除在外。对此,专升本在读考生、家长及学校反响极大。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5】3号文件)之第一条规定,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升本在读考生显然符合此规定,应当能够参加考试。现在,各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专升本在读考生拒之门外,对成千上万专升本考生的就业产生极大影响。长此下去,也对政府公信力损害极大,理应得到纠正。
建议:
一、国家、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认真落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的规定,迅速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在2016年的报名期内通知各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允许专升本在读考生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考试,保证工作落实无死角、无遗漏。
二、专升本在读考生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由其所在学校负责落实。
(西安市政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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